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申请要求

日期: 2020-02-04 浏览次数: 977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申请要求
 
申请人责任
  1、申请人应理解掌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或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并根据要求自查是否具备取证条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在http://www.bjtsb.gov.cn网站上可浏览或下载。
  2、申请人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bjtsb.gov.cn网上填报申请书及相关附表,用A4复印纸打印;相关人员签字用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申请书填写要求和示范文本。
  3、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前往行政许可窗口提交全部申请材料。此事项的受理时间以行政许可窗口收到全部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准,此时间将体现在受理决定书上。
  5、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按照行政机关告知的评审期限完成接受评审的准备工作;在接到受理人的取证通知后,按照取证时限及时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