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此类检测业务将无需申请资质认定
日期: 2020-02-20 浏览次数: 408 次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检测司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统一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函》。该文件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以下简称《意见》)中的要求,即“对于仅从事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等领域的机构,不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进行了明确。
从某媒体获悉,如果机构仅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并出具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可无需申请资质认定;若机构还从事其他检测业务,例如食品检测,环境监测等,该部分业务仍需取得相关资质认定。